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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ra 2
Chinese Bible (Easy Wenli) (Tradi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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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昔 巴比倫 王 尼布甲尼撒 所擄 以色列 民 至 巴比倫 者、今 其子孫 自擄至之地、上歸 耶路撒冷 及 猶大 、居於 猶大 州者、各赴故邑、率其歸者、乃 所羅巴伯 、 耶書亞 、 尼希米 、 西萊雅 、 利萊雅 、 末底改 、 必珊 、 密拔 、 比革瓦伊 、 利宏 、 巴拿 、 此旋歸之 以色列 民之人數、臚列於左、
3
巴綠 裔、二千一百七十二人、
4
示法提雅 裔、三百七十二人、
5
亞拉 裔、七百七十五人、
6
巴哈摩押 裔、即 耶書亞 與 約押 之子孫、二千八百十二人、
7
以攔 裔、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8
薩土 裔、九百四十五人、
9
薩改 裔、七百六十人、
10
巴尼 裔、六百四十二人、
11
比拜 裔、六百二十三人、
12
押甲 裔、一千二百二十二人、
13
亞多尼干 裔、六百六十六人、
14
比革瓦伊 裔、二千五十六人、
15
亞丁 裔、四百五十四人、
16
亞特 裔、即 希西家 之子孫、九十八人、
17
比賽 裔、三百二十三人、
18
約拉 裔、一百十二人、
19
哈順 裔、二百二十三人、
20
吉罷珥 裔、九十五人、
21
伯利恆 民、一百二十三人、
22
尼陀法 民、五十六人、
23
亞拿突 民、一百二十八人、
24
亞斯瑪弗 民、四十二人、
25
基列耶琳 民、 基非拉 民、 比綠 民、共七百四十三人、
26
拉瑪 民與 迦巴 民、共六百二十一人、
27
默瑪 民、一百二十二人、
28
伯特利 民與 艾 民、共二百二十三人、
29
尼波 民、五十二人、
30
末必 民、一百五十六人、
31
以攔亞黑 裔、一千二百五十四人、
32
哈琳 裔、三百二十人、
33
羅得 民、 哈第 民、 阿挪 民、共七百二十五人、
34
耶利歌 民、三百四十五人、
35
西拿 民、三千六百三十人、
36
祭司有 耶書亞 家、 耶大雅 裔、九百七十三人、
37
音麥 裔、一千五十二人、
38
巴述 裔、一千二百四十七人、
39
哈琳 裔、一千十七人、
40
利未 人有 何達威 裔、即 耶書亞 與 甲篾 之子孫、七十四人、
41
謳歌者、有 亞薩 裔、一百二十八人、
42
守門者、有 沙龍 裔、 亞特 裔、 達門 裔、 亞谷 裔、 哈底大 裔、 朔拜 裔、共一百三十九人、
43
殿役 殿役原文作尼提甯下同 有 西哈 裔、 哈蘇巴 裔、 答巴俄 裔、
44
基綠 裔、 西亞 裔、 巴頓 裔、
45
利巴拿 裔、 哈迦巴 裔、 亞谷 裔、
46
哈甲 裔、 薩買 裔、 哈難 裔、
47
吉德 裔、 迦哈 裔、 利亞雅 裔、
48
利汛 裔、 尼哥大 裔、 迦散 裔、
49
烏撒 裔、 巴西亞 裔、 比賽 裔、
50
押拿 裔、 米烏甯 人之裔、 尼普斯 人之裔、
51
巴卜 裔、 哈古巴 裔、 哈忽 裔、
52
巴洗律 裔、 米希大 裔、 哈沙 裔、
53
巴柯 裔、 西西拉 裔、 他瑪 裔、
54
尼細亞 裔、 哈提法 裔、
55
所羅門 奴之子孫、有 瑣太 裔、 瑣斐列 裔、 比路大 裔、
56
雅拉 裔、 達昆 裔、 吉德 裔、
57
示法提雅 裔、 哈替 裔、 玻黑列哈斯巴音 裔、 亞米 裔、
58
凡殿役與 所羅門 奴之子孫、共三百九十二人、○
59
有自 特米拉 、 特哈薩 、 基綠 、 押但 、 音麥 而來者、不能述其宗族譜系、不知其屬 以色列 族否、
60
即 第萊雅 裔、 多比雅 裔、 尼哥大 裔、共六百五十二人、
61
祭司中有 哈巴雅 裔、 哥斯 裔、 巴西萊 裔、因其先祖娶 基列 人 巴西萊 之女為妻、故其裔以 巴西萊 之名、稱為 巴西萊 裔、
62
此三家之人、尋其譜系而不得、故視為不潔、不容其為祭司、
63
方伯謂之曰、不可食至聖之物、直至有祭司興、用烏陵與土明決疑、 用烏陵與土明決疑或作能問烏陵與土明 ○
64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
65
此外有其奴婢七千三百三十七人、中有謳歌之男女二百、
66
有馬七百三十六、騾二百四十五、
67
駝四百三十五、驢六千七百二十、○
68
有數族長、既至 耶路撒冷 主殿之處、為天主殿樂輸貲財、以復建之、
69
量力輸金六萬一千達利克、 達利克金圓名一達利克約銀六兩 銀五千彌拿、 一彌拿約五十兩 為建殿之用、 為建殿之用或作納入製造庫 又獻祭司之禮服一百襲、
70
於是祭司、 利未 人、民之一分、謳歌者、守門者、殿役及 以色列 人眾、各居其故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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